为加强对大类核心课程群助教工作的质量管理,规范助教考核与津贴发放工作,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三助”聘用工作暂行规定》(北航人字[2005]44号)(以下简称“三助规定”)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制度实施办法》(北航教字[2010]44号)文件精神,结合大类核心课程群(以下简称:课程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助教岗位及名单确定
开课前一学期教学第16-17周,北航学院和课程群共同完成课程助教岗位设置工作。由课程群提出岗位申请,北航学院参照学校《研究生助教聘用原则(试行)》,核准确定各课程岗位数和津贴额度。每个助教岗位每月津贴一般不高于600元,如课程助教津贴标准需要提高,需由课程群组长向北航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由北航学院讨论后决定。
课程群根据助教岗位设置情况,认真组织助教遴选,助教应为我校在读本科生、研究生,课程组应加强助教培训,提升助教工作能力。开课前将《北航学院大类核心课程助教信息统计表》(附件1)上报北航学院。
大类核心课程群助教津贴纳入北航学院预算,包括按月发放津贴以及学期末奖励津贴,根据课程群确定的助教岗位数量和津贴标准,以打包方式测算额度,测算办法为:
课程群助教津贴打包经费额度=助教岗位数量*月津贴标准*工作月数+助教岗位数量*月津贴标准*20%。
二、考核与津贴发放方式及流程
助教考核分为月度考评和学期工作考核,北航学院负责助教考核工作的组织、考核材料的存档、助教津贴的发放,课程组负责助教月度考评、月度津贴金额确定、学期考核和学期奖励津贴金额的确定,具体流程安排如下:
1. 月度工作考评是发放助教每月津贴的依据。课程群负责组织助教的月度考评工作,依据助教的工作情况填写《北航学院大类核心课程群月度助教津贴发放统计表》(附件2),并于每月5日之前提交北航学院。北航学院根据《北航学院大类核心课程群月度助教津贴发放统计表》按月发放助教津贴。如逾期未提交此表,当月课程群助教津贴于提交《北航学院大类核心课程群月度津贴发放统计表》后发放。
2. 学期工作考核是发放优秀助教奖金的依据。学期末,课程群负责组织助教学期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每学期校历17周前,课程群将《北航学院大类核心课程群助教学期考核结果统计表》(附件3)提交北航学院,北航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向优秀助教发放奖金。
实际发放的各月津贴发放总额与优秀助教奖金总额之和,不得超过课程群学期助教经费总额。
三、助教的更换
任课教师可根据助教的工作情况以及其他实际情况申请更换助教,填写《北航学院助教更换申请表》(附件4)后,经由课程群组长签字,交北航学院备案,方可更换助教。
四、本办法从2018年开始执行,2017年助教管理仍旧采用学校有关管理办法。
当前使用的相关附件如下:
附件1:北航学院大类核心课程群受聘助教申请及聘任表
附件2:北航学院大类核心课程群助教月度考核、月度津贴和沙河补贴发放统计表
附件3:北航学院大类核心课程助教考核与评优推荐表
附件4:北航学院大类核心课程助教更换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