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学校主页

通知公告

北航学院本科生导师选聘通知

2017年09月27日

北航学院本科生导师选聘通知

各学院:

导师教育是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学生适应大学学习、感受大学精神、树立远大志向、形成高尚品格的重要环节。北航学院是学校在北航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的指导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大类培养与通识教育,打造一流本科教育而进行的改革尝试,是建校65周年来本科教育最大的改革行动,是一次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教育创举。加强北航学院的本科生导师制建设,提高导师在立德树人过程中的贡献率,有助于营造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体系,为培养“理想高远、学识一流、胸怀寰宇、致真唯实”的新北航人打下坚实基础。

为落实学校建设扎根中国大地的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部署,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加强北航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建设,提高导师在立德树人过程中的贡献率,营造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体系,现发布北航学院本科生导师报名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名称

北航学院本科生导师

二、岗位职责

1、思想引领。导师要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加强学生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中,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升道德品质和思想境界。

2、学术引导。引导学生积极开展读书活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和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文献和信息检索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提倡有条件的导师带领学生积极走进实验室,参与科技创新竞赛,参与科研课题及科研项目的研发工作。

3、学业指导。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帮助学生了解书院人才培养方案,准确把握学科专业发展动态和社会需求,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为学生提供指导性、导向性和咨询性意见,帮助学生合理选择专业方向。指导学生制订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等进行建议,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4、生活关怀。导师要关注学生的日常生活与心理状态,关心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学习状态水平、人际交往情况以及感情生活情况等,并根据学生的不同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帮助与指导;要及时发现学生在家庭、学习、情感等方面出现的突发情况,并向书院进行反馈。

5、职业规划。导师要结合自身的成长经历和学科专业发展的最新形势,利用自身优势,结合学生兴趣和潜力,因势利导,科学合理地做好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在学生专业分流、学生就业方向选择和考研目标定位上给予的指导和帮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

三、岗位要求与激励政策

本次招聘的范围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各专业学院教师,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原则上要求在岗工作满一年以上,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职称,特别积极的老师条件可适当放宽;

2、人品端正、师德高尚、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能够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3、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丰富的教学和指导学生经验,了解本科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

4、关心热爱学生,了解学生的心理特征和成长需要,能够时刻关注学生学业及发展状况,及时予以指导和帮助;

5、北航学院本科生导师每周需要与每一位同学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线上交流,每两周专门去一次沙河开展面对面导学活动,每学期对每位同学至少进行一次单独辅导,每次指导时间不少于1小时;

北航学院及各专业学院在人员、场地、资金等方面对导师制建设给予充分的支持。所有参与导师制工作且考评合格的老师,将按照一定数量的课时标准计入教学工作量;入选国家“四青计划”的教师待遇按科研院相关政策执行。北航学院将为担任导师的教师颁发聘书,提供场地、活动经费等必要资助,并对考核优秀的导师给予表彰及奖励。

四、选聘程序

1.报名。由各专业学院组织老师报名,院长或书记初步审核后提交北航学院学生部办公室。各学院需任命一名导师为学院导师联络人,学院导师联络人参加各书院的导师联席会,主要负责各书院和各专业学院间导师制工作相关的沟通协调;建议航空航天大类对应专业学院任命三位联络人,分别负责与三个书院工作对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1010日下午17:00前。

2.资格审查。由专业学院和北航学院导师委员会共同组织对导师资格进行审查。

3.师生互选。北航学院将导师下分至各书院,各书院结合自身情况,采取合适的方法进行导师与学生之间的相互选择。

4.聘任仪式。北航学院将为所有当选学生导师的教师颁发聘任证书。从大一上学期开始,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开始专业学习和科研工作,北航学院对导师进行相应的考核。

5.导师聘期两年。第二年学生专业分流后,如有必要,可重新进行建立与学生的导学关系。

五、报名要求

1.申请人需提交的应聘材料包括:《北航学院本科生导师报名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各专业学院汇总、审核后,将学院院长或书记审核签字后的汇总表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dcz@buaa.edu.cn,无需提交纸版,邮件以“北航学院导师报名+学院名称”命名。

2.各专业学院推荐导师的最低人数如附件1所示,建议各专业学院全力统筹师资条件,鼓励在最低推荐人数的基础上,适量增加推荐导师人数。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航学院学生部办公室

联系人:戴常智,电话:13641156665E-mail: dcz@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航学院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