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学校主页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教务处《2016级、2017级学生补考申请操作办法 》的通知

2018年07月02日

各书院:

   

现将教务处《2016级、2017级学生补考申请操作办法 》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学校要求通知相关学生参加补考。

 

北航学院

2018年7月2日

   

   

2016级、2017级学生补考申请操作办法

 

各位2016级、2017级同学: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学考核组织管理细则》北航教字〔20168号(参见2016版学生手册第103-104页)、《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学考核组织管理细则》北航教字〔201713号(参见2017版学生手册第113-114页)有关要求,现将本学期补考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时间

20186月2514时—2018年82724

二、   操作方法

学生登录个人教务管理系统,评教并查看期末考试成绩,如有不及格课程,则可申请参加补考考试。

在系统具体操作按钮见图中红笔标出位置处,选择需要申请补考的课程,点击相应图标即可。在规定的补考申请时间内,学生可自行申请或撤销补考,逾期无法办理。

三、    补考安排

补考时间:公共基础课:201897日—99日,专业课:20189月10日—21日。请实时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板块或查看个人教务管理系统,以获悉具体时间安排,如有疑问请务必于考前咨询学院教务老师。

四、    注意事项

1、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学考核组织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实践类课程和一般通识类课程均不安排补考;

2、如课程有补考环节,一门课程最多只有一次补考机会,请同学们慎重申请。

3、考核及格的课程不能参加当前学期的补考。

4、缓考(缓补)与补考一起进行,缓考(缓补)未通过的课程须重修,且不再有补考机会。

5、补考申请功能只针对2016级、2017级学生,不适用于其他年级学生。望互相转告提醒。